

乙方:xxx股份有限公司 (下列全称乙方)
乙方:xxx工厂 (下列全称乙方)
弯叶经公平、亲善商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劳动法》的明确规定,就两方密切合作创建非官方电商商城淘宝网服务器端电商产品销售网络平台(下列全称网路上密切合作网络平台)的营运推展达成一致如下表所示协定,并愿在此基础上两方协力严格遵守,精诚密切合作,互相帮助,协力产业发展。
第一章 总则
1. 密切合作内容:乙方是拥有包括xxx品牌、设计、生产的公司。乙方是一家专注于从事面向消费者的电商(B2C)营运推展的公司。乙方以自身的技术实力和在电商方面的营运经验和能力,两方密切合作运作以产品销售乙方拥有的品牌商品为目的的电商网络平台。
2. 密切合作条件:乙方品牌在互联网路上的商标使用权,商标使用权再授权,以及产品的分销权、零售权。乙方拥有建设并营运面向最终消费者的电商商城(B2C)的能力;
3. 密切合作方式:乙方通过互联网等非线下实体店铺的形式向最终消费者产品销售可授权的品牌商品,乙方为乙方该项业务提供外包营运服务,该外包营运服务包括网店建设、网店营运、广告推展、客户服务、收款结算等服务。乙方负责,产品拍摄,图片美工、编辑上架、店铺装修、数据更新、物流配送等服务。乙方授权乙方在淘宝网、拍拍、京东等电商网络平台的网络产品销售经营权。两方创建电商战略密切合作关系。乙方并按本协定第三章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建设及营运服务费;
4.密切合作区域:中国大陆;
5.密切合作及授权期限:自本协定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x月x日。
第二章 权利及义务
A.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保证在互联网路上所产品销售商品的合法性,并对所提供的所有产品承担所有责任,包括并不限于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等;
2. 乙方制定网路上密切合作网络平台的产品统一零售价格。乙方承诺不以低于乙方零售指导价的价格出售(促销活动除外)。
3. 乙方负责提供网路上密切合作网络平台所售商品并保证稳定的库存。
4. 乙方应向乙方提供为建设网路上密切合作网络平台所需要的有关产品图片、信息、介绍、市场及宣传等文档内容。乙方负责协助办理网路上密切合作网络平台经营许可的各种资质。
5. 乙方有义务依照两方协力制定的客户服务规范对网站产品销售的产品进行退换货处理;
6. 乙方负责打包发货以及设立客服辅助乙方跟踪订单以及售后查件方面服务。
7. 乙方负责由产品质量问题以及发货错误等造成的退换货费用。
8. 乙方负责将乙方下午4点之前提交的订单当天发货。特殊原因没有及时发货的要及时通知乙方,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B.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乙方应确保乙方营运的网路上密切合作网络平台的信息系统性能满足密切合作需要的技术规范。
2. 乙方负责网路上密切合作网络平台的网店建设、网店营运、网店推展、电话客服。
3. 乙方负责服务器端商城的日常推展、节庆等特殊促销活动的策划及实施。
4、乙方对于计划产品销售的产品信息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将有关数量、运输方式等及时交给乙方。
5. 除本合同明确授权外,乙方不得在其它场合使用xxx品牌。乙方不得产品销售任何假冒或仿冒 xxx品牌的产品,不得做出任何侵害 xxx品牌的知识产权的行为。
6. 乙方在产品销售活动中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消费者权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也不得损害乙方权益,不得做出有损xxx品牌形象的行为。
第三章 网店建设费及收益分配
1. 乙方须向消费者开具商品产品销售发票。
2. 乙方负责电商网络平台的保证金及服务费。
3. 乙方应向乙方电商网络平台支付广告推展费用。
4. 弯叶的工资自行负责。
5. 两方利润分配:正常产品销售价格乙方按照产品销售额的20%提成,如聚划算,淘金币等活动促销产品销售的按照产品销售额的20%提成。
6. 配送与结算
1.1关于商品的物流配送方式两方约定:由乙方负责仓储和对消费者的发货。产品所有权在产品销售给消费者之前均属于乙方所有,乙方不享有产品所有权。
1.2乙方在客户服务时接到客户反映发现有乙方多发、错发的货物的,应做好详细记录,同时应立即通知乙方。
1.3乙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它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明确规定,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售出商品提供无条件退换货服务,对非商品质量问题(商品不影响二次产品销售)的售出商品提供7日内可退换货服务、15日内可换货服务。乙方通过乙方售出的商品,由乙方代表乙方为购买用户完成上述售后服务。
1.4乙方要给乙方出具详细的产品价格清单,内容包括:产品型号、成本价及零售价格。如果产品价格有变动,要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因通知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5两方以自然月为对帐结算周期,乙方财务人员应于每月10日前,向乙方出具上一对帐周期,实际发生的结算金额对帐通知单。乙方在收到乙方对帐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将对帐通知单回执返回至乙方。如乙方对乙方提供的对帐单有异议,两方可通过对帐方式进行核对。两方对结算对帐单确认无误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在每月15日至20日期间向乙方账户汇入上月的佣金。
第四章 业务运行与客户服务
1. 市场推展包含下列方面:
1.1互联网推展:乙方可以通过各种合法的网路上推展方法进行业务推展,包括直通车,淘宝网客等商务网络平台各种收费推展及免费推展方式。
1.2呼叫中心:乙方可以通过语音交互网络平台、传真、电话中心客服人员进行电话外呼产品销售;
1.3媒体推展:包括报刊广告、邮购目录、宣传手册、海报张贴、小礼品等:
1.4其他推展:包括与移动营运商、互补品牌密切合作推展、与有关商家密切合作推展、登门访问、参加展示会、客户服务见面会等。
乙方提交相应的推展提案给乙方,在获得乙方的书面批准及相应的支持下进行以上各种推展方式。乙方要给予乙方市场推展费用及促销支持。
2. 弯叶应当创建项目执行小组,该小组包括:
2.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负责密切合作期间的项目协调与沟通;
2.2编辑:乙方负责制定非官方商城推展计划、广告页面、以及投放,乙方负责相关产品文案及推展时所用礼品等。
2.3技术:乙方技术人员负责向乙方提供乙方进行业务营运分析所必要的营运数据。弯叶技术人员对此数据进行定期维护。乙方按照两方商定的非官方商城技术规范负责营运。
2.4仓存:乙方负责向乙方定期提供所有可产品销售商品的详单,并依照补货清单安排配货。
2.5财务:乙方财务人员负责定期对非官方商城所售商品对账、结算,确认乙方佣金金额。
3. 客户退换货服务
3.1乙方应负责为用户提供合格的商品。
3.2乙方应对非官方商城用户提供退换货服务,
第五章 商业保密条款
1. 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公开或未公开的任何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计划、产品销售计划、奖励政策、客户资料、财务信息等,以及非专利技术、设计、程序、技术数据、制作方法、资讯来源等,均构成该方的商业秘密。
2. 保密:两方对在本协定下知悉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服务器端披露另一方的商业秘密,非经另一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服务器端泄露。任何一方违反本条明确规定的,应全额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如果损失难以计算,则按3万元计算。
3. 本协定终止后至少3年内,两方仍然负有本条款项下明确规定的保密义务。
第六章 违约责任
1. 弯叶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定,造成本合同约定的密切合作业务无法经营或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协定明确规定的义务、经通知纠正后15日内仍未纠正的,视作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定。如两方同意继续密切合作,违约方仍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2. 如因为不可抗力导致技术故障,进而影响服务的不能履行或履行延误,从而导致消费者理解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两方均不负责任。
3. 不可抗力:在密切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协定的履行直接被影响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协定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协定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两方商谈决定是否解除协定、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定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定。
第七章 争议解决方式
1. 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均应亲善商谈解决,商谈不成时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 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劳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明确规定执行。
第八章 协定的生效、终止及其他
1. 本协定自两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五年。协定期满前六个月若两方均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则本协定自动延期一年,延期期数没有限制,直到两方提出异议为止。
2. 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两方不再续签新的合同的,则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后的7日内清除完毕网站上的所有xxx品牌标志和广告宣传,并将乙方产品和其它属于乙方的财产完好地归还乙方。
3. 对本协定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两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协定不可分割的部分。
4. 本协定及其附件为中文本,共肆份原件,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两方各执两份为凭。
5. 本协定未尽事宜,须经两方另行商谈并签署书面文件,与本协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对协定及附件的任何变更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确认,并需弯叶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乙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签字: 授权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