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中,若要与二三挚友合资经营方式经营方式点项目,开个杂货店,是非常好的设想,但挚友之间经商也应该有位口头的协定,把彼此间的权利、义务签定合同确切,以防先期产生矛盾两方谢别,也对彼此间友谊没有好处。
笔者作为一名辩护律师,在执业生涯中,为当事人草拟过不少合资经营方式协定书,下面将草拟文本分享给大家,希望能略有协助。
如果对大家略有协助,请关注并在评论区留下足迹,谢谢~
合 伙 协 议 书
乙方: ,身份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 ,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弯叶经友好商谈,本着诚实信用、相互尊重的原则,达成如下密切合作协定:
第一条 弯叶商谈一致决定协力成立 (总店),经营方式项目为 ,经营方式heard ,营业执照登记经营方式者为 。
第二条 密切合作时限,自__ 年__ 月__ 日起,至__ 年__ 月__ 日止,共__ 年。
第三条 筹资金额、 方式、时限。
乙方筹资港币 元(小写 ),占投资额的 %;乙方筹资港币 元(小写 ),占投资额的 %。弯叶均应在本协定签定后7日内完成筹资;
第五条 甲、乙两方的权利、义务
(1)弯叶协力经营方式,共担,共负盈亏,一方严禁干涉一方的经营方式权及盈利权。
(2)弯叶一方转让其在合资经营方式中全数或部分交易额的,一方均有使用权权。
(3)弯叶商谈决定:乙方负责管理合资经营方式门店的经营方式管理及财务办事员;乙方负责管理会计。(可根据实际情况更改)
(4)未经合资经营方式人同意,弯叶均严禁私自以合资经营方式门店进行销售业务公益活动,若销售业务公益活动获利,所获自身利益归即有合资经营方式人所有,若销售业务公益活动造成损失,由乙方负担全数赔偿责任。
(5)弯叶严禁利用合资经营方式门店从事贩毒等任何的非法公益活动,不然,由直接犯罪者分担全数法律责任,与一方无关,同时该合资经营方式协定自动终止。
(6)弯叶均严禁损害合资经营方式门店的自身利益,严禁参与与本密切合作相竞争的公益活动。
第九条 法律责任
(1)协定签定后,弯叶应谨遵协定签定合同,一方违背本协定签定合同的,均应向守约方分担法律责任。
(2)违背本协定签定合同未及时履行职责筹资义务的,乙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应筹资交易额30%的酬金。
第六条 争论化解方式
因履行职责本协定或与本协定有关的一切争论,两方应商谈化解,商谈不成的,两方均有权向协定签定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他
(1) 经商谈一致,弯叶均可修改本协定或对但如进行补充,补充协定具有与本协定相同的法律效力;
(2)本协定KMH,经两方复印件复印件后生效,弯叶各执一份。
(3)本协定写明的门牌号及联系方式均为两方证实可收到相关卷宗的门牌号,若有变更,两方应口头证实,不然以本协定写明的为准。
乙方(复印件):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复印件):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